马来西亚单层股息制度
马来西亚于2008年推出了“ 马来西亚单层股息制度 ”,以避免对企业利润征收双重税。
根据该制度:
- 企业需就其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- 从这些利润中派发的股息,通常对股东而言是免税的。
由于公司层面已缴纳过税款,股东在领取股息时通常无需再缴纳额外税款。
然而,政府出台了一项新规定,自2025年起对个人获得的超高额股息收入征税。
2025年马来西亚股息税
自2025年1月1日起,马来西亚对获得高额股息收入的个人股东征收2%的股息税。
马来西亚个人股东股息税规则适用于:
- 居民个人
- 非居民个人
- 通过代名持有人持有股份的个人
该税种针对应税股息收入征收,其判定依据是股息支付给股东的日期,而非宣布股息的日期。
例如,如果一家公司在2024年宣布派发股息,但于2025年实际支付,该股息仍可能适用2025年马来西亚股息税规定。
马来西亚股息税起征点
政府设定了门槛,以确保该税仅适用于股息收入较高的个人。
马来西亚的股息税起征点规定如下:
- 仅年股息收入超过10万令吉的个人受此影响。
- 0万令吉以下的股息收入仍可免税。
2%的税仅适用于扣除各项扣除额和免税额后的应税股息收入部分。
例如,如果股东在一年内获得15万令吉的股息,其中前10万令吉可免税,剩余部分则可能需缴纳2%的税款,具体税率取决于最终应税收入。
股息免税与规划
尽管新规在马来西亚引入了股息所得税,但仍有若干免税条款和规划策略可供利用。
马来西亚股息免税政策
某些股息收入仍可免征新税,包括:
- 从境外收到的股息
- 具有先驱地位的公司所派发的股息或再投资津贴
- 合作社分发的股息
- 享受免税待遇的航运公司所派发的股息
- 封闭式基金的股息
- 从拉布安实体收到的股息
此外,来自国民养老金局(KWSP)、长期资产信托(LTAT)、国家储蓄局(ASNB)及单位信托等机构的利润分配无需缴纳股息税。
马来西亚个人股东股息税 :全面指南